业务4、11月1日,赵雅和李佳与红旗建材市场签订店面租赁合同,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;根据双方签订合同中规定每月租金为2,900.00元,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;押金2,900.00元也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,实际支付给对方11600.00元。已取得发票一张。
摘要 | 会计科目 | 借方金额 | 贷方金额 |
交房租 | 管理费用-开办费 | 2900.00 | |
交房租 | 预付账款-浙江红旗物业有限公司 | 5800.00 | |
交房租 | 其他应收款-浙江红旗物业有限公司 | 2900.00 | |
交房租 | 银行存款-招商银行 | 11600.00 | |
合计:零元整 | 11600.00 | 11600.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