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7日,按代理进口协议,应向广州华信贸易有限公司收取电动车的代理进口手续费2%,并与广州华信贸易有限公司办理开票结算(附代理进口结算单)。
摘要 | 会计科目 | 借方金额 | 贷方金额 |
结算代理进口电动车代理费 | 预收账款-广州市华信贸易有限公司 | 6811.59 | |
其他业务收入-代理进口佣金收入 | 6426.03 | ||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内销)-销项税额 | 385.56 | ||
退回广州华贸余款 | 预收账款-广州市华信贸易有限公司 | 31649.06 | |
银行存款-中国银行 | 31649.06 | ||
合计:零元整 | 38460.65 | 38460.6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