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8日,旅行社采购人员在考察了梧桐山当地实际情况后,决定选择深圳权记避风塘餐饮有限公司作为二天游的用餐服务,采购人员向深圳权记避风塘餐饮有限公司提出了预定用餐的要求,双方协商后签订协议,协议注明深圳权记避风塘餐饮有限公司按照团队价格以每人每餐20.00元的标准给旅行社。旅行社通过银行转账预付深圳权记避风塘餐饮有限公司餐款1,000.00元,预订48人三餐正餐,余款于用餐后支付。
摘要 | 会计科目 | 借方金额 | 贷方金额 |
预付餐饮费 | 预付账款-权记避风塘 | 1000.00 | |
预付餐饮费 | 银行存款-农业银行深南中路支行 | 1000.00 | |
合计:零元整 | 1000.00 | 1000.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