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7日,发放贷款300万元给小额贷款深圳明传动力有限公司,用于原料的采购,以其价值400万的设备做为抵押,已办理抵押手续,借期1年,月利率1.5%,合同约定每月7日提前支付下一个月利息,到期一次还本,允许提前还款。款项当日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,并支付手续费30.5元。
摘要 | 会计科目 | 借方金额 | 贷方金额 |
发放贷款给深圳明传动力有限公司 | 贷款-正常贷款 - 抵押贷款 -深圳明传动力有限公司 | 3000000.00 | |
发放贷款给深圳明传动力有限公司 | 业务及管理费-手续费 | 30.50 | |
发放贷款给深圳明传动力有限公司 | 银行存款-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兴支行 | 3000030.50 | |
合计:零元整 | 3000030.50 | 3000030.50 |